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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贵州大学农学院委员会推优工作条例

2014-04-22     浏览次数: 163


一、推优的主要对象:

1、合格的团干部

2、青年团员先进模范人物

3、优秀青年团员知识分子

二、推荐条件

1、必须是团员,认真学习理论,立场坚定。

2、已经向上一级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3、思想端正,成绩优秀(补考、重修已过,且不超过2门),综合测评在班级中1/2以前。

4、能积极配合班级集体开展各项班团活动。

5、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由团支部、班委以及副班主任共同参与,对本班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初评,支部以上组织生活形式召开支部大会,大会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为有效。负责人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经团支部认真考察,确实推荐名单,报院团委审定。

2、由团支部负责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团支部委员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填写。由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后报校团委备案。


                                                                        共青团贵州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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