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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2019-08-02     浏览次数: 919

农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以及贵大发〔2019〕112号《贵州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2019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一、推荐评审机构

(一)成立农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推荐)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杨  刚  

副组长:王  巩  程剑平  刘鸿雁  潘学军

组  员:宋  碧  乙天慈  陈  红  刘  丽  陈祖拥

余  昆  谭丽娟  蔡  菲  彭  艳

职  责:①全面指导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②组织复核各评价小组上报的推荐人员的鉴定材料及业绩材料;受理相关申诉;③确定上报人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成立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评价组、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组、教师师德鉴定组、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情况鉴定组,以及申报材料业绩鉴定组,组成情况如下:

1、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评价组:

组  长:刘鸿雁  潘学军

成  员:宋 碧  乙天慈 陈  红 刘  丽  余 昆 蔡 菲

职  责: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完成对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本科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对申报高教系列人员的本科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及教学事故发生情况等做出全面评价,并认真填报《贵州大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本科教学评价表》;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供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校级以上表彰和指导在校学生获奖等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教学业绩审核;对申报教师是否参加学校选派三个月以上的教师培训,并考核合格情况进行审核;是否有三个月以上国(境)外的访问学习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副教授的教师是否担任一年以上本科生导师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

2、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组:

组  长:程剑平

成  员:陈祖拥  成  凯  赵路玥

职  责:对申报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业绩是否到达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教师师德师风鉴定组:

组  长:杨  刚  王  巩

成  员:黄明进  龙友华  耿广东  文雪峰  谭丽娟

职  责:认真对申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并填写《贵州大学教师师德鉴定表》,单位鉴定意见在良好等次以上才能推荐。

4、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情况鉴定组:

组  长:王  巩

成  员:彭  艳  孔欣欣  李顺欣

职  责:认真对申报副教授的教师是否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认真填报《贵州大学申报副教授职称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情况鉴定表》,作为职称评审必要条件。

5、专业技术业绩审核组:

由教学科研科负责牵头,组织申报教师所属的各学科对申报教师的专业技术业绩是否到达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以上各组均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推荐)小组下开展各项工作。本次评审,按照学校规定采用新、旧标准一并执行的方式,参照贵大发〔2019〕112号《贵州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5修订版),以及《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9年修订版 试行)中的相关条款。

二、时间安排

1、8月5日;召开农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布置启动会;

2、8月6日:申报人到院办领取申报材料;

3、8月6日-9月5日:申报人按照评审条件,准备申报材料;

4、9月6日:申报人将上报材料交院办;

5、9月9-10日:各业绩评价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9月11日:召开农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推荐)小组会议,复核各评价小组上报的推荐人员的鉴定材料及业绩材料,并确定上报人选。

7、9月12日:农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推荐)情况进行公示;

8、9月1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三、上报材料要求

9月6日前,请申报人将以下材料交院办,逾期不予受理。

1、贵州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112号)附件5中所涉及的材料:

 ①单位材料中:附件10、11、12、15、16、20、21、22、23(其中附件15、16、20、21、22、23仅需填写个人信息及承担工作情况部分)

 ②个人材料;

2、填写《2019年农学院职务职称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邮箱:565451811@qq.com。

四、工作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空岗申报。对2020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推荐送评。各等级之间不能相互借用空岗。学校未设的系列及岗位不予推荐,申报人员须按已聘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属超岗申报的,均须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条件。

2、认真学习、掌握《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5修订版)、《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9年修订版 试行),以及《贵州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112号)精神。

3、自觉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



附件:《2019年农学院职务职称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


贵州大学农学院

2019年8月1日

2019年农学院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空).xlsx

贵州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贵大发〔2019〕112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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