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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6-03-20     浏览次数: 36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贵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贵大研〔2026〕23号)及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

计划招生人数

最低复试分数线

备注

071000

生物学

01

动物学

8

230

 

090100

作物学

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9

232

 

02

作物遗传育种

13(已录取推免生2人)

090200

园艺学

01

果树学

10(已录取推免生1人)

261

 

02

蔬菜学

6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01

土壤学

10

250

 

02

植物营养学

11(已录取推免生1人)

090400

植物保护

01

植物病理学

11(已录取推免生1人)

231

 

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21(已录取推免生2人)

03

农产品质量安全

8

095131

农艺与种业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63(已录取推免生1人)

259

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1人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70

274

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1人

合计

 

 

 

240

 

 

二、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复试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初试准考证(打印两份,一份交学院,另一份用于笔试面试)。

2.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行打印后提交。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 复试费缴纳凭证(复试费100元,网上截图打印标注姓名)

贵州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复试费缴费,具体缴费步骤如下:

步骤一:系统登录:在pc端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fepay.gzu.edu.cn/xysf/web/user/userView/login.html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大写)。

步骤二:用户信息维护:登陆支付平台后,点击导航栏的个人信息按钮,显示个人信息确认及维护界面。请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缴费,避免误缴费。

步骤三:其他缴费:点击导航栏的“其他缴费”按钮,显示欠费和选择页面后选择缴费项目(研究生复试费)→确认缴费信息→缴费方式选择:微信支付

确定支付金额无误后,选择“微信支付”点击确定支付,进入微信支付二维码界面,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进入支付界面。支付时请确认金额与系统缴费金额一致后再缴费。支付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界面。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8.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贴上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三、复试规则

1.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总分及单科线不得低于国家线。

2. 复试比例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体检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体检要求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二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6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远楼校医院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复试考生报考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第一志愿上线学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四门)/5(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五、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附件

附件1: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pdf

附件2: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pdf

附件3: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贵州大学农学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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