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室:
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要求,高校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10月25日省专家组将对我校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现场评估,对所有校区、校舍、实验室等随机抽查。为迎接评估,请各学院、各实验室务必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 各实验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2、 凡存有有毒有害物资、药品的,要规范保管,实验室内不得随意零散摆放有毒有害物品(药品)。
3、 实验室安全有关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品(药品)管理规定及领用记录等,放实验室备查。
4、 10月25日全天,各实验室人员到岗,随机抽查时不得出现实验室关门,不能进入的情况。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技处
保卫处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