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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贵州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团支部委员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4-22 浏览次数: 98


第一章:工作条例

第一条:团支部的职责范围
团支部在党支部、校团委和分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及时传达并学习上级组织和领导的指示和精神,主要任务是:
  1、负责团支部内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工作部署、指示精神,保证上级组织决议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3、经常了解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意见,要求和汇报工作。
  4、教育团员青年热爱集体,刻苦学习,尊师守纪,关心同志,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
  5、围绕党团组织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的各种业余文体活动。
  6、坚持正常的团内生活,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上团课。接受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讨论团员的奖励和处分,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受理和传达团员的申诉,收交团费。
第二条团支部各委员的职责范围
团的支部委员会,应当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搞好支部的工作。各委员的职责范围是:
  (一)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团支部书记要对支委会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其经常的责任是:
(1)、负责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计划研究团的工作,并督促和检查支部大会决议和指示执行情况。
(3)、向支部大会汇报团的工作,并组织团员进行讨论。
(4)、经常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对团员青年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地做好工作。
(5)、抓好支部一班人的思想建设,同各个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
  (三)团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负责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安排团的组织生活。协助书记指导团小组长的具体工作。
(2)、负责管理团员的奖罚工作,做好优秀团员的推荐工作,掌握培养教育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向支委会提出接受新团员的意见,对违犯纪律者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团费的收缴,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团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接转团关系。
(4)负责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本支部的组织工作及团员的思想情况。
(四)团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1)、围绕上级党团组织的中心工作,做好日常的宣传鼓动工作,负责本支部的团课教育。
(2)、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注意发现好人好事,针对支部团员青年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向支部提出思想教育的意见。
(3)、负责组织稿件,经常及时地反映和报道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
(4)、负责起草支部的有关材料,保管支部的刊物,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本支部的宣传工作。

(五)团支部科技委员的职责
   (1)、在思想上正确引导和鼓励班上同学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培养他们在学术科技方面的兴趣。

(2)、负责各班学术科技活动开展工作,特别是各班成立的科技小组日常工作。

(3)、积极配合团委实践部作好宣传工作,营造我院学术科技气氛。

(4)、解决同学在学术科技创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5)、及时向团委实践部反映情况。


 第二章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范围:主要是指团支部委员以上,并担任团的工作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的团干部。

第二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看各级团干部在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时,是否尽职尽责,对上级交办的任务完成的情况。同时看其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工作效率等。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团干部(包括本班的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科技委员)考核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考核采取分级负责,逐级检查考核,团支部书记由团总支书记负责考核,团支部各委员由团支部书记负责考核。
 (3)、每学期中检查一次岗位责任制,各自汇报履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互相评议,团组织委员负责记录上报。
 (4)、分团委审查,加注意见。
 (5)、登记归档。

 (6)、考核制度详见《农学院学生干部考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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