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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的通知

2014-12-25     浏览次数: 381

关于2014-2015年度第1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研究生院即日开始开启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功能,请各位任课教师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并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将研究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课教师从研究生首页(http://gs.gzu.edu.cn/或校园网IP地址http://210.40.3.238)进入系统录入学术型研究生成绩。

二、任课教师从http://gsgl.gzu.edu.cn/sso/login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绩。

三、按百分制对研究生课程进行打分,具体要求按《贵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试行)》(贵大研〔2014〕13号)相关规定进行。

四、如发现上课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不在成绩录入名单内,请先保存成绩并联系培养单位研究生科,查明原因后再录入成绩并提交。

注:1、学术型研究生选课人数达6至9人按10人计,可以记A等成绩1人;

   2、人数不能四舍五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4-12-25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试行)》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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