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贵州大学将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教育评估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治理手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文件精神,贵州大学将以第二类第一种(B1类,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于2024年9月接受教育部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为高质量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全面提升本科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根据《贵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校党发〔2023〕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从中央关心、高校关切、社会关注的立德树人、分类办学、教育改革、质量保障4个重大问题入手,以评定向、以评促强,助推学院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学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校长主抓、院长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 “立德树人”的机制落实,从行动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确保“三全育人”机制贯彻执行。
(二)坚持推进改革。学院贯彻落实“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理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的育人理念,推进“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带动一流建设及“金专”“金课”“金师”、课程思政和新农科及卓越拔尖计划建设,不断持续改进和提升育人质量。
(三)坚持方法创新。学院抓好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评估、高质量发展综合贡献度评估“三位一体的评估工作,持续做好本科教育教学“五个度”工作,即做好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推动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高质量服务地方经济。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做好评估与建设有机结合,强化评估结果使用,推动各系、各专业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引导和激励各系、各专业各展所长、特色发展,贯彻落实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提高审核评估工作实效。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潘学军
副组长:王 明 刘鸿雁(兼联络员) 张万萍 龙友华
成 员:乙天慈 王 勇 赵志博 宋 碧 任明见 黄明进 陈 红 耿广东 肇 瑾 文雪峰 宋理洪 秦建权 田恩堂 叶 茂 李荣玉 须 文 鲁 敏 何 季 陈 竹
刘红昌 余 昆 彭 艳 先 桁 蔡 菲 赵路玥
下设办公室。
主 任:余 昆 副主任:彭 艳
工作职责及牵头负责人:
1.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牵头负责人:潘学军);
2.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做好学院评建工作计划的制订,安排部署各系(中心)、各教研室完成本科教育教学评估考核任务、支撑材料收集和评建工作及自评报告撰写(牵头负责人:刘鸿雁);
3.做好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的梳理及归档(查漏补缺)(牵头负责人:刘鸿雁);
4.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基础条件、教学开展、过程监控和相关各类评估工作的开展,及时向评建办公室反馈各类评估信息(牵头负责人:刘鸿雁);
5.负责组织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整改,学生培养特色与亮点的培育与凝练工作(牵头负责人:刘鸿雁);
6.对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的推动及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牵头负责人:王明、龙友华、张万萍);
7.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期间的评估工作的宣传报道(牵头负责人:王明)
8.协调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临时部署的工作(教学科负责)
9.各系以教研室为主体单位设立评估工作小组,组长为系主任,副组长为系副主任、系书记、成员为大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人员(各系负责)。
五、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的行动方案,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院属各系(中心)、各教研室、各实验室要按照学院的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点落实落细各项评估工作要求,确保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能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统筹部署(2024年1月前完成)
1.强化统筹部署,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是学院2024年最重要的工作,是学校“十大实事”之一工作,各系、各教研室、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学院把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列入各教研室的年终考核项目中,抓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2.学院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小组,统筹部署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协调各科室、各系、各教研室的工作开展,保证工作合力形成。
(二)扎实推进,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1.出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1月完成)
学院根据贵州大学校党发〔2023〕30号文件精神,制定《农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确保各系、各教研室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评估工作。
2.开展宣传动员工作(2024年1-2月)
(1)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启动仪式(2024年1月完成)
本轮教学评估工作从以往的“教学评估”调整为“教育教学评估”,从单纯的“教学要素”考察转向考察“教育教学、育人成效”内容,学院需引导全院教师高度重视,保证评估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2)开展评估知识的学习(2024年1-2月完成)
学院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院师生学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评估内容,培训人员要考核通过才能完成本次考核培训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内容熟知。
3.开展评估指标的考核任务(2024年1月—4月)
(1)做好教学管理文件汇编工作(2024年2月1日前完成)
学院将按照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日常教学管理文件制度,查漏补缺梳理出学院的管理文件及工作实施细则。对于新出台的文件,学院还要在党政联席会上进行论证,便于教学管理文件的汇编,相应工作应有过程性记录材料。此项工作非常重要,请各系、各教研室认真对待。
(2)开展教学文件检查工作(2024年2月5日前完成)
各系、各教研室、各实验室做好教学文件的检查归档工作。教学文件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实习实践、实验档案。
教学归档文件的时间范围为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
A.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2016和2021版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印制。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大纲中要明确知识点所对应的课程目标,支撑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融入课程思政以及课程作业布置情况。大纲按专业分类整理,齐备后交教务处汇总。
B.课程考核材料
课程考核材料主要检查课程考核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内容和方式与课程目标是否一致,试卷命题是否合理,考核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课程考核分析是否指向课程目标达成,改进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试卷命题与评阅是否规范等。
考试类课程材料包括:
①试卷审核表;
②试卷空白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③成绩登记表;
④考场情况记录表;
⑤试卷分析表(2021-2022和2022-2023学年提供)/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2023-2024学年提供);
⑥试卷(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
⑦补考、缓考、重修试卷。
考查类课程材料包括:
①成绩登记表;
②成绩评定支撑材料(2023-2024学年提供);
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2023-2024学年提供)。
C.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主要检查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成果是否达到相关毕业要求;过程管理是否规范等。具体材料包括:
①评分标准;
②成绩登记表;
③相关表格材料(包括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周进展记录、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表);
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2023-2024学年提供)。
D.实习实践材料档案
具体材料包括:
①实习(实训)计划;
②考核评分标准;
③成绩登记表;
④实习总结报告;
⑤实习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2023-2024学年提供);
⑥学生实习、实验报告。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2024年3月—4月)
根据《贵州大学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贵大发〔2019〕50号)》文件要求,各系、各教研室对所有课程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教师仪表、教态;考勤与课堂纪律;是否按照大纲要求行课;是否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以及挑战度;是否利用线上资源开展课前预习、课中注重教学互动、课后布置作业及批改等。
学院自查的过程中,教务处也在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学院会依据学院督导结果和学校教务处的反馈意见,对问题涉及教师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达到预期整改效果,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目的。各系、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教师整改。
学院全面梳理各专业实习实践培养环节相关工作,重点梳理校外实习基地,整理基地名单、合作协议、实习方案、学生实习人数等,开展基地对实习学生评价、学生实习效果调研等工作及支撑材料。
对校内实验场所材料的整理,各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在规定时间点完成考核内容检查和相关材料的归档管理。各实验中心要检查实验室运行记录(开放记录)、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清洁卫生和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情况,重点梳理并补齐实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运行记录、专用实验设备操作及安全规程等材料,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学院自评报告撰写(2024年4月完成)
学院按照学校评建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节点,对标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评自建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学院基本情况、自评自建情况、学院对标情况、亮点优势、存在问题、下一步规划等,形成学院的自评报告文字材料和汇报PPT内容。
(四)开展审核评估工作提交相关的评估材料(2024年4月—5月)
学院根据学校发布统一格式模板,按照审核评估方案的时间节点,及时归总并提交相关上传系统材料、支撑材料。
各系、各教研室要根据学校要求的做好电子化的材料归档,便于线上开展评估工作。
1.学院自评自建报告。参照贵州大学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下发学院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执行。
2.准备1—2位杰出校友培养案例(新专业除外)
3.校外实习基地列表;本科课堂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档案清单、课程大纲清单等。
贵州大学农学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