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计划招生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071000 | 生物学 | 01 | 动物学 | 4 | 274 | |
090100 | 作物学 | 0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10 | 272 | |
090100 | 作物学 | 02 | 作物遗传育种 | 12 | 267 | |
090200 | 园艺学 | 01 | 果树学 | 11 | 237 | |
090300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01 | 土壤学 | 10 | 254 | |
090300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02 | 植物营养学 | 9 | 285 | |
090400 | 植物保护 | 01 | 植物病理学 | 10(已录取推免生1人) | 257 | |
090400 | 植物保护 | 02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24(已录取推免生5人) | 251 | |
090400 | 植物保护 | 03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9 | 246 |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 | 00 | 61 | 282 |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00 | 79 | 280 | 中国联合研究生院专项10人 | |
合计 | 239 |
二、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复试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打印两份,一份交学院,另一份用于笔试面试)。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自行打印后提交。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复试费交纳回执
考生请在贵州大学财务处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复试费100元。
缴费地点: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正楼一楼大厅),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一楼大厅),东校区三号行政楼一楼大厅,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一楼大厅、二号学生公寓一楼大厅。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8.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贴上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三、复试规则
1.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总分及单科线不得低于国家线。
2. 复试比例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体检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体检要求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7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复试考生报考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第一志愿上线学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四门)/5(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招生复试工作进程
贵州大学农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