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贵州大学农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1     浏览次数:152

院属各单位:

按照《贵州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4]1号)的要求,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第二批开展,时间安排从20141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和决定,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学院顺利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农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下:

  长:杨  刚(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巩(院党委副书记)

  :    致(院党委委员 长)

何腾兵(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程剑平(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谭丽娟(院党政办主任)

冯跃华(教授,农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

桑维钧(教授,植保系教工党支部书记)

潘学军(教授,园艺系教工党支部书记)

易维洁(博士,农资系教工党支部书记)

  敏(博士,果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工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谭丽娟(兼)

  员:蔡             

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农学院

0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