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1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

计划招生人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071000

生物学

01

动物学

4

274


090100

作物学

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10

272


090100

作物学

02

作物遗传育种

12

267


090200

园艺学

01

果树学

11

237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01

土壤学

10

254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02

植物营养学

9

285


090400

植物保护

01

植物病理学

10(已录取推免1人)

257


090400

植物保护

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24(已录取推免生5人)

251


090400

植物保护

03

农产品质量安全

9

246


095131

农艺与种业

00


61

282

中国联合研究生院专项4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0


79

280

中国联合研究生院专项10

合计




239




、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复试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打印两份,一份交学院,另一份用于笔试面试)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自行打印后提交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复试费交纳回执

考生请在贵州大学财务处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复试费100元。

缴费地点: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楼一楼大厅)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一楼大厅),东校区三号行政楼一楼大厅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一楼大厅、二号学生公寓一楼大厅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8.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证明贴上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3)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规则

1.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总分及单科线不得低于国家线

2. 复试比例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体检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体检要求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时间:202532627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复试考生报考方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第一志愿上线学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四门)/5(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招生复试工作进程

附件一: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docx

附件二:农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笔试参考书目.docx

附件三: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贵州大学农学院

                                                                          2025320日